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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产品可“整装升级”后重新面市

科技 | Post by: 小橙圈 | 3/28/22 19:0 | 2636

本文转自:信息时报

信息时报讯(记者 赵诗晴) 今年1月1日,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据药监局官网数据,2022年伊始至今,全国仅129条国产特殊化妆品的备案,占去年整年的3929条的3.3%。自1月25日以后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,竟没有一条特殊化妆品的备案通过。

功效评价关最难通过

有业内工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在特殊化妆品的注册过程中,功效评价是目前最困难的一关。“按照新规,在特殊化妆品中,除了烫发和染发产品不需要进行功效评价外,具有祛斑美白、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特殊化妆品,都必须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,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。另外,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,除了那些仅具有物理作用的新功效产品,其他都必须通过相应检测机构的人体功效评价。”

虽然功效检测需求增大,然而药监局的数据显示,目前能够为特殊化妆品做人体功效评价试验的检测机构只有36家,排期成为了重要问题。有业内人士称:“美白产品的人体测试需要4-5个月,防脱需要5-6个月,排队的企业太多,根本来不及。”广州尊伊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来成补充说:“这就使得那些以老配方申请注册的产品很难通过,而以新配方申请注册的产品还要磨合一段时间,于是就出现了备案产品锐减的情况”。

5月1日部分企业需上传功效评价

据国家药监局去年4月公布的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或备案的企业,应于2022年5月1日前对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摘要;在2021年5月1日前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,应于2023年5月1日前,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其中包含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、祛痘、修护、滋养等6类功效的特殊化妆品,只能通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方式进行功效宣称评价。

据了解,目前新规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,影响尚仅限于无法进行新产品的注册/备案,而即将到来的5月1日“大限”对这些企业发出了更加紧急的号令。

观点

“阵痛”是为了更好地为品质负责

面对这一难题,企业该如何应对?有业内人士建议,首先,对于自身没有质量负责人或备案人,第三方又不愿提供产品原料表,尚未完成旧备案系统认领的企业,可以直接着手准备新产品,重新上市;而对于有产品更新换代计划的品牌商,可以对原包装信息进行更新、优化,还可以重新定文案,重新备案,以升级版形式面向消费者。

该人士同时表示:“新法规的制定和颁布,目的就是为了有序管理。国内特殊化妆品行业发展迅速,管理加强肯定会带来阵痛,但这也能让大企业更好地完善法规和管理,中小企业更严谨地去考核代工厂商,更好地对品质负责任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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